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程序說明
臺北市立大學公告
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程序說明
一、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採二階段繳納
(一)第一階段學雜費
1.繳費期間: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2月17日止。
2.列印期間: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3月5日止。
3.繳費方式:
(1)114/2/3~114/2/17:信用卡、超商、ATM/網路銀行轉帳、智慧支付網站、台北富邦銀行臨櫃。
(2)114/2/18~114/3/5:僅可ATM轉帳或持單至台北富邦銀行臨櫃繳款。
(二)第二階段學分費
1.繳費期間:自114年3月14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止。
2.列印期間:自114年3月14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。
3.繳費方式:
(1)114/3/14~114/3/24:信用卡、超商、ATM/網路銀行轉帳、智慧支付網站、台北富邦銀行臨櫃。
(2)114/3/15~114/7/31:僅可ATM轉帳或持單至台北富邦銀行臨櫃繳款。
(三)繳費期間如金額有異動(增加或減少)者,不適用信用卡及智慧支付繳費。
1.信用卡繳費網址https://www.27608818.com
2.智慧支付網站https://pay.taipei
3.本校各學制代碼(學校代號):8814602201
二、學雜費繳費單下載列印網址(校務資訊系統):http://my.utaipei.edu.tw
學校首頁/常用連結/校務系統:點選出納組-繳費單列印作業-列印繳費單
三、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列印:
(一) 台北富邦銀行查詢網址:https://ebank.taipeifubon.com.tw/EGOV/index
(頁面右下角點選”學雜費繳費證明單”)
(二) 學校校務資訊系統:http://my.utaipei.edu.tw
(點選”出納組--繳費證明單列印作業”)
四、逾期繳費方式︰僅可ATM/網路銀行轉帳、台北富邦銀行臨櫃繳款。
五、依教育局函示推動學校場域無現金繳納學雜費。
六、總務處出納組服務電話:
博愛校區:(02)23113040分機1333、1332、1334、1335
天母校區:(02)28718288分機7622、7623